|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請問私人制造噪音污染環保局是否管? | ||||
| 來 信 人: | 失眠者 | 來信日期: | 2014-02-11 | 信件編號: | 201402110846596215 |
| 信件內容: | 東方花園1#508的房主將房屋出租給兩個老外,由于空調年久失修,導致空調使用時會產生極大的噪音,周圍十幾戶住戶都能聽見,意見很大,去敲門投訴,兩個老外不開門,向房主反應,房主說去檢查了沒聲音,說要就讓租戶去修理空調..想想兩個老外連敲門都不開的人,怎么會去修空調?.這樣的情況已經將近半個月了,天天都睡不好,希望環保局是否能幫忙解決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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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環保局 處理時間:2014-02-12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建議用戶拔打110,屬縣公安部門管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如有違反本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