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對寧化城管局不滿 | ||||
| 來 信 人: | 老百姓 | 來信日期: | 2020-10-10 | 信件編號: | 202010100114498952 |
| 信件內容: | 前段時間評文明城市,全部都很配合,現在全國各地評文明城市以結束,現在貼在店里玻璃上的廣告城管還是要來拿掉,請問城管領導真的撕掉玻璃廣告就能馬上升級文明人了嗎?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市管理局 處理時間:2020-10-18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網友,您好!根據《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區域的商鋪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保持門店外立面美觀、整潔,牌匾、標識、燈箱等規范、整潔。”及第二十八條“禁止在建筑物、構筑物的外墻、公共樓道以及戶外設施和樹木上擅自張貼、涂寫、刻畫、吊掛。對擅自張貼、涂寫、刻畫的文字、圖案以及擅自吊掛的廣告、宣傳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及時清除。”故我局在開展創城整治時,對您店鋪張貼的廣告進行清除。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參與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