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請寧化教育局解釋 | ||||
| 來 信 人: | 66 | 來信日期: | 2014-07-22 | 信件編號: | 201407220248587081 |
| 信件內容: | 根據(jù)《寧化縣教育局關于推進教師交流制度的意見》(寧教人〔2011〕27 號)文件規(guī)定,近三年在農村工作且符合達標進城交流條件,因學校工作需要未進城交流的教師,經本人努力后三年連續(xù)取得優(yōu)秀教學成績,其人事關系可以給予轉入城區(qū)學校。而今年的文件是近6年成績連續(xù)達標的教師,其人事關系直接調入城區(qū)學校。這是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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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教育局 處理時間:2014-07-22 處理狀態(tài):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寧化縣教育局關于推進教師交流制度的意見》(寧教人〔2011〕27號)規(guī)定:“近三年在農村工作且符合達標進城交流條件,因學校工作需要未進城交流的教師,經本人努力后三年連續(xù)取得優(yōu)秀教學成績,其人事關系可以給予轉入城區(qū)學校”。這個規(guī)定是為了鼓勵三年成績符合達標進城交流而未進城交流的教師。如果前3年達標再加上后3年又達標就是6年達標,從2014年往前計算就是近6年了,今年的文件與2011年的文件并不矛盾,是對原來文件的延續(xù),要求都是一樣的。 另:有人事方面的疑問,請直接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咨詢電話:6821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