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請問什么時候執行我省適當增加省級扶貧開發縣鄉鎮干部待遇 | ||||
| 來 信 人: | 張 | 來信日期: | 2014-07-22 | 信件編號: | 201407220552401933 |
| 信件內容: | 省委組織部《關于加強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人才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于2013年11月出臺,在網上可以看到,適當增加鄉鎮干部待遇,對在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鎮工作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在同一職務層次連續工作滿15年,每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給予享受上一級行政職務的工資待遇;對在鄉鎮工作的事業單位職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在同一職級或同一專業技術崗位連續工作滿15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工資待遇在原有基礎上上浮10個百分點,上浮部分不列入績效工資總額。調離鄉鎮后,則不再享受。我們鄉鎮干部工作辛苦,面對矛盾焦點,來回費用高,這個文件對于穩定鄉鎮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更好服務三農有很好促進作用。請問縣里什么時候執行。(請不要刪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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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務員局 處理時間:2014-07-24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省里確實有這樣的文件,但具體操作細則尚未出臺,待省、市出臺具體細則后,根據全市情況,我縣才有辦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