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城南鄉水口村委會不用為 | ||||
| 來 信 人: | 巫景青 | 來信日期: | 2014-08-27 | 信件編號: | 201408270222308619 |
| 信件內容: | 寧化縣城南鄉水口村委會賣給村民房屋,經鄉村兩級通過并蓋了公章,現強行要收回,并要收取租金。原來我的主屋600多平被征收,上級補助村里100多萬,本人才補到4750元,現還是荒地一片。請求徹查這100多萬元的資金走向。希望有關部門確實為百姓辦事,維護百姓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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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南鎮 處理時間:2014-09-01 處理狀態: 處理中 |
| 答復內容: | 你好,關于你的訴求,鄉信訪辦與村委會正在辦理,近期將盡快給予答復。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南鎮 處理時間:2014-09-02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巫景青:你好,你提出的關于水口村委不作為的事,經調查核實,你說的是2010年水口村委會在落實土地增減項目實施連片舊房退宅還耕,因你的原住房(在雷公塘)已破舊無法居住,也無人居住(當時你租在巫澤生的老房子住),被列入退宅還耕。當時該項目雷公塘總拆房面積6.01畝,上級補助給村委會27.045萬,雷公塘涉及戶數6戶,都同意簽訂了補償協議并領取了補償款,6戶采取了統一的補償標準,即13.2元/㎡補償給你4750元。當時考慮到你生活困難,水口村村委在未召開有關會議情況下,作出會議紀要將水口小學的兩間閑置舊教室轉讓給你住,并收了2萬元的轉讓費。當時因轉讓的小學兩間閑置舊教室產權不清,未辦理產權證。后通過召開村民大會,村民認為該兩間閑置舊教室是村民籌工籌勞自建的,產權屬集體,應收回村里管理,原會議紀要屬無效紀要,并提出以每間每年1500元的租金出租。但目前并沒收取你房租。 關于你的建房問題,現村委已決定退還給你2萬元,另外再給你2.5萬元作為增添廚房、衛生間等附屬設施補償,村里負責幫你選址,還幫你鏟平地基,鏟地基的錢及地面附屬物費用由你自己承擔。目前地址已選好,但你不滿意,提出另外還要幫你蓋好一層樓房,村委會無法滿足你提出的過高要求。具體事項你可與水口村委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