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舉報重大貪污:城郊鄉茶湖江村前書記陳良棟和主任涂修波貪污村財100多萬 | ||||
| 來 信 人: | 陳氏 | 來信日期: | 2014-11-17 | 信件編號: | 201411170905577663 |
| 信件內容: | 尊敬領導您好。早在2012年就有茶湖江村民向你們反映城郊鄉茶湖江村前書記陳良棟和主任涂修波貪污村財100多萬問題.你們做出以下答復:
信件編號: 409951320558 信件類型: 反映問題
信件標題: 反映城郊鄉茶湖江村村財1OO多萬被貪污問題
來信人姓名: 城郊鄉茶湖江村民 來信時間: 2012-7-30 21:55:26
來信內容: *來信內容未顯示*
回信時間: 2012-8-17 10:43:09
回信內容: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經城郊鄉召集有關單位調查,茶湖江村2009至2011年村財收入為99.21萬元,其中:修永寧高速村抽20%共收入63萬元(帳上反映收入68萬元包含了尚未付給官塘組的5萬元,該村已于2012年7月付給官塘組);林價款(與寧化國有林場聯營林地使用費等收入)24.02萬元;電站分紅收入4.28萬元;其他收入7.91萬元。
城郊鄉茶湖江村2009至2011年村財支出為92.71萬元,其中:會議費10.94萬元;伙食費24.81萬元;道路建設支出56.96萬元,即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設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萬元;2010年茶湖江大橋下便道修建、官塘新拉電線等支出7.1萬元;2009年上村修建通組路等支出3.81萬元;紅色旅游線(307線)水沖沙壓等支出19.33萬元,未另設置列支科目歸入到道路建設支出科目中。
2007年涂修波受黨內警告處分一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省、市、縣選舉工作要求,不影響其作為本屆村委會主任候選人競選。
好我們就按你們答復為準。那2009年一2011年寧化縣城郊鄉茶湖江村村財收入90多萬,這三年間茶湖江村干部將其全部花完,為此村民曾將此事反應在寧化政府門戶網的領導信箱.寧化縣城郊鄉人民政府特意向網民做出了答復,在其網上答復中有以下兩點弄虛作假.
其一紅色旅游線(3O7線)水沖沙壓支出19.33萬元,我們都知道水沖沙壓的錢是由高速辦專款專用不需村財支付,希望紀檢部門給以落實是由哪些村民領了這些錢,花名冊在哪?
其二答復中提到道路修建支出即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沒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萬元,我們也知道高速便道的修建也是專款專用不需村財支付,就算要村財政支出,上級政府有規定超過3萬及以上的工程都要通過召開兩委會決定后采取公開招標模式來給何人做。如果有通過兩委會議決定就有會議記錄,有招標就有合同。希望紀檢部門能調查落實是否有通過以上程序來決定。還有就是具體修了哪一段路(名稱),通過什么方式招標,何人承建,承建合同及驗收單在哪處?何人驗收?
其三就是上面講到2009年上村修建通組路等支出3.81萬元;但是我們村民知道(2004一2007年茶湖江曾有位掛村第一書記何開亮,已將村中的所有便道都修建好了)那這錢又何處去了?是不是很值得深究?
早在2012年下半年貼出村財支出欄只寫的是道路建設支出56.96萬元,而現在就七拼八湊巧奪名目寫到2011年因高速公路建設修建便道及改路支出26.72萬元;2010年茶湖江大橋下便道修建、官塘新拉電線等支出7.1萬元;2009年上村修建通組路等支出3.81萬元;紅色旅游線(307線)水沖沙壓等支出19.33萬元。這些都是城郊鄉召集有關單位調查給出的結果。據我們村民上面這些都有專款專用。那城郊鄉政府某些人是不是幫忙弄虛作假???那說明這56.96萬元什么事都沒做,那這些錢究竟往何處去了???希望領導們能給我們茶湖江村村民一個滿意的說法。還有就是會議費10.94萬元;伙食費24.81萬元;正常會議·伙食需要這么多嗎?是不是給茶湖江村前書記陳良棟和主任涂修家里死人拿去埋人了,還是整天在城里面吃喝嫖賭???
還有就是上面沒提到的2010年村主任涂修波個人在沒有通過任何會議和招標的手續,就以他弟弟的名義承包了官家一組和二組的飲水工程。當時這個工程工程師報價3萬元就可以修好。但是到最后花了工程師報價3倍多10萬多元才修好,你們說這里面是不是藏著很大的問題?上面有講到上級政府有規定超過3萬及以上的工程都要通過召開兩委會決定后采取公開招標模式來給何人做。那像這種違法違紀行為是不是你們上級部門應該調查落實及處理???
各位領導為什么茶湖江村民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像你們反映城郊鄉茶湖江村前書記陳良棟和主任涂修波貪污村財100多萬問題?那肯定是有其事,沒有的話我們村民也不會無中生有沒事找事。我們是為了我們全體茶湖江村民的利益不受到損失,而再次像你們舉報。希望給位領導認真調查處理,最終能給我們全體茶湖江村村民一個滿意的說法。謝謝。
茶湖江村村民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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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郊鎮 處理時間:2014-12-11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網民朋友你好,你所反映的問題我們已于2012年做出了答復,經過進一步調查,現就有關問題補充說明如下: 1、為保證資金安全,縣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高指)確有要求茶湖江村委開設專用賬戶,用于修建高速所有資金往來,該專戶的各類收支均屬于村財務收支的一部分。紅色旅游線(307線)水沖沙壓支出19.33萬元主要補償給了茶湖江村官塘組、七組、八組村民,具體花名冊已入賬。 2、高速公路建設的各項開支雖是專款專用,但也是村級財務收支的一部分。高速公路部分便道及改道工程是原村書記陳XX在任期間修建,該人已于2012年8月被給予黨紀處分。 3、2009年修建了上村連接307線約100余米的通組道路,經驗收后交付使用,支出3.81萬元。 4、茶湖江官家安全飲水工程預算199574.29元,2010年11月6日,茶湖江村委會將官家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施工中的水源點取水口工程、管線鋪設工程、水池工程發包建設,并簽訂了《茶湖江村2010年農村安全飲用水施工合同》,茶湖江村按上級撥款支付工程款,不足資金由該村自籌解決。2011年底工程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總造價177562.63元,其中價值62387.84元的飲水工程管道和一體化凈水器由城郊鄉政府統一招標采購,土建工程造價十萬余元。目前,城郊鄉紀委針對涂修波身為茶湖江村委會主任,未經公開招標發包官家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問題,已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