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致檢察院院長的一封信 | ||||
| 來 信 人: | 赤嶺村村民 | 來信日期: | 2015-01-02 | 信件編號: | 201501020858125778 |
| 信件內容: | 尊敬的領導: 我是一名來自寧化縣淮土鄉赤嶺村的一名普通村民,自從今年九月份開始,陸續有人通過不同渠道請求有關部門徹查寧化縣淮土鄉赤嶺村村支書王榮吉,但是至今卻毫無結果,無人受理。本人也有向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反映過關于王榮吉的問題。王榮吉貪污,欺騙,坑害村民的相關情況已經在此平臺反映過。在此再次提供一些情況: 1、貪污新農村建設補貼和受災補貼30多萬元。 2、利用手中權力趁新農村建設之機采取欺騙手段謀取私利。牟利10多萬元。謊稱要留三間地基300多平米建村部。實際私下轉讓1間給他人,另外自己蓋了兩間,每間房三層半,近600平米。4萬/間的所謂的土地平整費也免了,而且建好后,以28萬元轉讓1間給他人。這是全村人都知道的事實,占用地基建房屋證據確鑿。王榮吉自己賣非法占用地基建的房屋隨心所欲,村民辦事卻百般阻擾,自私自利現象無比嚴重。 3、破壞基本農田保護區,欺騙手段不顧村民反對,強占村民自留地(優質基本農田保護區)建村部。謊稱有省政府批文,在田中央建村部,而原計劃建村部的地基占為己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占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征用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第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 村部就建在優質水稻田上,損害了子子孫孫的利益。(提供赤嶺村新村部的照片一張) 4、一手遮天,一人說了算。村工程無預算、結算、無公示。包括新農村建設土地平整工程、水利工程、村部建設等。村務工作、黨務工作一人說了算,幾年來從未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村中大事。例:前兩年村里在縣城購一店面。該店面花了多少前,資金從哪里來的,每月租金是多少,花到哪里去了,沒一個村民知道。在得知有人舉報他后就開了會,我也不知道該叫 5、采取虛報冒領手段,截留專項資金20多萬元。2012年采取欺上瞞下手段,喜大好功,號稱花了30多萬前期資金新植油茶1100多畝,改造低產油茶2000多畝。實際新植和改造面積不足百畝。20多萬元資金去向不明。 6、建假賬、賬外賬套區資金。借待客、跑項目、購物資等事項虛列開支。虛報冒領退耕還林補助款,林地保護款。截留惠農補貼、受災補貼、水利工程、新農村建設等專項資金。供自己買車買房。 7、欺上瞞下,愚弄村民。2010年開始建新農村時信誓旦旦允諾村民,敢快建房,年前建好的有1.5-2萬元的新農村和受災補貼。可建好后至今一分錢都沒發下。據之情人反映錢早就下來。最近知道上級在查他。開始應付這件事。就在前天,破天慌開起村民會議,解釋這件事。是這樣說的:上面補了20多萬,鄉里要留一部分。三戶一小組,只能補8組,每戶只能領3500元,要大家在空白紙上先簽名才能領到這3500元。善良不知情的村民就在空白紙上簽上大名。不簽字的當場就遭到了王榮吉的恐嚇。 反腐不但要打老虎,蒼蠅也要一起拍。 如非法占用優質水稻田建村部,占用地基建房子,恐嚇村民,欺騙村民等情況是人盡皆知的,為何王榮吉還能如此猖獗? 面對這樣的村支書,請問檢察院能有什么行動呢,我們只能拭目以待。感謝領導百忙之中處理此問題,希望寧化明天的天空更藍。 祝 工作順利! 赤嶺村村民 201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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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情況: |
待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