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原客家中學教師張華新借錢潛逃10年 | ||||
| 來 信 人: | 張先生 | 來信日期: | 2015-01-13 | 信件編號: | 201501130914462463 |
| 信件內容: | 2000年,客家中學校調來了水茜的任教的張華新,妻子是水茜人賴平平,2002年,身為中學教師的張華新向同事借錢做生意,結果2004年正月不來上班,導致學校同事的錢被借走三萬,又向銀行貸款三萬,由同事擔保,又向一個煙草站工人借一萬,到現在11年了,我們申訴無門,聽說他在縣里,他兒子現在13歲,應該是初中學生了,希望公安部門為我們查查這個人到底在哪?請還我們血汗錢。也希望城區初中班主任查查張華新的兒子在哪讀書,找到此人可能比我們更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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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5-04-14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張先生,您好!你所反映的情況系民間借貸糾紛,應向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