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兩次報案當地派出所,都沒用咋辦? | ||||
| 來 信 人: | 張勇炎 | 來信日期: | 2015-04-09 | 信件編號: | 201504091120489775 |
| 信件內容: | 縣公安局領導,您好。我是石壁禾口坡下村民,隔壁鄰居從12年7月就開始三番五次騷擾我家,其中13年因對方打我母親報警一次,我母親有去縣醫院拍片后不了了之。昨天清明對方平白無故砍我家竹林又報警一次。但都沒法解決只是給我家回復這事沒法立案讓我們自己解決。 都說有事情找警察,可我們找警察還是解決不了這鄰里民事糾紛,該咋辦呢?找村委村委就說找派出所,找了當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同志就說沒法立案。我們孩子都在外就老人家在家。派出所和村委老是說我們自己協商對方就會一直得寸進尺,無恥瘋狂。所以我希望鄉鎮派出所能和外面城市的公安局一樣多作為點。讓我們的老人家在家踏踏實實生活,我們兒女在外也好安安心心工作。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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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5-04-20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我局警公辦經過調查了解:石壁鎮陂下村村民張祥煥家人系來訪人張勇炎的父親與謝林長家系隔壁鄰居,二家人因鄰里糾紛,經常存在口角爭斗,村委會、派出所多次為兩家的糾紛進行調處,因兩家積怨很深,均未能調處成功,2015年4月9日,張祥煥與謝林長兩家人因門前竹子生長地的土地權屬又發生爭執,雙方有發生吵架推搡,派出所民警及村委會干部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對雙方進行勸解,并告知雙方就竹林土地權屬所存的爭議可以向村委會、土地主管部門,要求確權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雙方應該理智平和合理合法的反映自己的訴求,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鄰里吵架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積怨加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