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我縣是否會執行2015高中招生政策? | ||||
| 來 信 人: | 家長 | 來信日期: | 2015-05-15 | 信件編號: | 201505150804234187 |
| 信件內容: | 《三明市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各縣(市、區)“定向生”比例原則上應達到當地優質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0%左右。定向生”名額按轄區內初中學校學生數比例分配,并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城區初中(含縣城初中)、農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分別下降30分、45分后錄取。我縣能否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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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教育局 處理時間:2015-05-15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三明市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為中招指導性意見,文中所述為“原則上”“50%左右”,各縣區均會根據本地中學布局發展情況制定具體的招生工作意見。我縣“定向生”招生政策根據市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符合《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閩教基【2007】70號)中規定的“各設區市優質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分配的比例原則上應達30%左右”。考慮到我縣實際情況和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為保證學習刻苦、成績優秀的孩子仍能錄取到寧化一中就讀,保證絕大部分家長、考生利益,寧化一中“定向生”錄取下浮分數將由縣招委會研究決定。招生考試改革工作不是一蹴而就可成,我縣“定向生”招生改革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科學有序推進,確保我縣中學教育穩步、優質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