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這樣算準能違法嗎? | ||||
| 來 信 人: | 駕駛人 | 來信日期: | 2015-05-29 | 信件編號: | 201505291156365558 |
| 信件內容: | 本人為寧化人,長期在外生活,于2015年5月借一朋友的汽車于城區中山路駛住永輝超市,由于不知道從新橋路往東街路方向有禁止左轉的規定(好像2015年以前都沒有這個規定),在車輛經過黃色單實線后進入東街路路口時發現有禁止左轉的標志時,馬上停車駛回新橋路,車輛實際沒有進入東街路,請問公安交管部門,這種情況是否屬于違反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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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5-06-04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感謝您對交管工作的支持,您的行為已違反交通標志標線禁令規定,同時也妨礙了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存在較大安全隱患。請您在經過路口時,注意路邊標志和地面標線,實線不能壓線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