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在哪里辦理居住證 | ||||
| 來 信 人: | 居住證 | 來信日期: | 2015-06-29 | 信件編號: | 201506291023092202 |
| 信件內容: | 根據縣委《關于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措施》文件精神,1在本縣轄區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連續工作(暫住)一年以上,或繳納一年以上醫保、社保的各類人員。2在本縣興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取得營業執照的投資業主,在本縣購買住房或店面的各類人員,可以辦理居住證。派出所說在居委會辦,居委會說在派出所辦,請問縣委辦,到底在哪個部門辦理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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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縣委辦 處理時間:2015-06-30 處理狀態: 已轉交到公安局 部門處理, 于 2015-07-03 之前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5-06-30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居住證辦理制度目前僅在我省部分縣市進行試點,尚未全面鋪開。目前,只能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辦暫住證。需要材料:1、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3、來本縣工作的,須提供申請人與工作單位簽訂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或聘用合同;4、來本縣創業的,須提供所創辦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副本或投資證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4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