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教師資格還在認定中是否可以參加教招考試 | ||||
| 來 信 人: | 滕小珍 | 來信日期: | 2015-07-04 | 信件編號: | 201507040717586895 |
| 信件內容: | 剛考完教師資格證,并且考試都合格,教師資格證還在認定中,是否能參加教招考試,是否只要在招聘簽訂就業合同時提供就可以?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教育局 處理時間:2015-07-06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招聘公告中要求所有的招聘對象都必須具備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因每年新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在招聘考試期間都還在辦理之中。所以教師資格證在辦理中的對象可參加新教師招聘,但招聘對象與我局簽訂就業合同前,需提供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如在2015年7月份之前,不能提供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我局將取消其錄聘資格,其空缺名額將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補錄。(教育局人事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