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寧化縣交警不作為 | ||||
| 來 信 人: | 熊江榮 | 來信日期: | 2015-07-22 | 信件編號: | 201507221008006151 |
| 信件內容: | 我姐夫是江西宜春高安,開大貨車的,6月25號在三明市寧化縣境內遭遇車禍并死亡,車禍原因是南昌貨車全責,發生事故后逃逸,寧化交警沒有第一實際作出交通事故解釋,說是自己發生的意外,然后家鄉這邊的目擊者說出實情,后來又去找他們交警,交警才承認是別人的車子把他的車子刮倒。 并且那邊的交警態度惡劣,說他們不會把人找出來,讓我們自己去找,我們懷疑交警是收了肇事嫌疑人的紅包,或者是在等我們給紅包在辦事。 我姐夫才32歲,家里有一個不到十歲的兒子和2歲的女兒,還有80多歲的奶奶以及年老的父母。請各位領導為我們主持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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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5-07-23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事故發生后,貨車駕駛員立即停車并報警,不存在逃逸行為。事故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待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后,雙方協商賠償,若未能達成協議,可通過法院起訴進行賠償處理。交通事故處理法定程序較多,當事人不理解交警的辛苦,反而責怪、懷疑交警有不當行為,是不理智和錯誤的。我們將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