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醫院掛號費收費標準 | ||||
| 來 信 人: | 百姓 | 來信日期: | 2015-09-07 | 信件編號: | 201509070424424437 |
| 信件內容: | 一直不知道醫院掛號費是的收費標準是什么樣的?同一醫院、同一科室、同一位醫生的兩次的掛號金額怎么是不一樣的呢?有時是16元,有時是25元。雖然錢不多,但是很疑惑。求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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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縣醫院 處理時間:2015-09-09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首先感謝這位網友對醫療事業的關心和支持,我是一位醫務工作者,對這位網友提出的醫院門診診察費問題,我可做些解釋共網友參考。 據我核實,醫院對每個醫生都設置與他本人職稱相對應的個人工號,按個人工號進入后,界面可出現本人及以下職稱的診察費價目表,醫生應根據自己的職稱選擇相對應的診察費,也就是說醫生只能少收,而不可能收取高于他本人職稱相對應的診察費,這點網友們盡可放心,出現這位網友的情況可能是醫生看錯了或者是醫生把自己的職稱給降低了。 醫院自2013年2月1日執行藥品零差率以來 ,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對公立醫院的門診診查費分別進行過三次調整: 主任醫生2013年2月1日前6-7元、2013年2月1日后25元、2015年6月1日后20元、2015年9月1日后45元; 副主任醫生2013年2月1日前4-4.5元、2013年2月1日后20元、2015年6月1日后16元、2015年9月1日后35元; 主治醫生2013年2月1日前2元、2013年2月1日后15元、2015年6月1日后13元、2015年9月1日后25元; 住院醫生2013年2月1日前1.5元、2013年2月1日后10元、2015年6月1日后10元、2015年9月1日后18元。 各位網友: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下發明醫改組(2015)17號《關于進一步調整普通門診診查費的通知》,文件主要精神是對調整后的價格醫保給予報銷18元。所以今后凡是有參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員到醫院就診時一定要帶上社會保障卡就診(社會保障卡未做出來的可攜帶農合證),就診后應將醫生開的檢查單、治療單、處方單等前往門診收費處進行收費,你就可在發票上看到醫保給予報銷18元,否則就不能享受到醫保給予的好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