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縣體育館籃球場為什么收費? | ||||
| 來 信 人: | 運動人 | 來信日期: | 2015-11-05 | 信件編號: | 201511050856388665 |
| 信件內容: | 想了解下縣體育中心的籃球場屬于什么性質的設施?如果是公共設施,為何還要收費?老百姓納稅建設起來的場館,為何還要付費使用?如果不是,為何不建設公共開放的場地供市民活動?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文廣局 處理時間:2015-11-09 處理狀態(tài):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感謝網友對體育中心工作的關心。體育中心是我縣大型公共體育設施,是廣大市民健身鍛煉的重要場所。根據(jù)《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2號)第二十條“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單位提供服務可以適當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及《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印發(fā)福建省公共體育設施經營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為維護公共體育設施、確保場館正常使用和運轉,體育中心收費屬于經營服務性低收費。根據(jù)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精神:“室內籃球場按包場定額收費。室外籃球場分白天、晚上兩個時段按縣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減半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見體育中心公示),試行一年;體育中心所有收入實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達到‘以館養(yǎng)館,自求平衡’”。(寧化縣體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