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獨生子女戶事業單位人員想生第二孩子要哪些手續 | ||||
| 來 信 人: | 獨生子女戶 | 來信日期: | 2016-01-05 | 信件編號: | 201601051157018837 |
| 信件內容: | 寧化縣衛計局:待新的《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施行后,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本人已育有一女孩,且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現響應國家造人號召想生育第二孩,請問像我這種翠江鎮戶口的事業單位人員都要哪些手續啊?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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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計生局 處理時間:2016-01-13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自2016年1月起,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計生辦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縣衛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