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出租車收費 | ||||
| 來 信 人: | 旅客 | 來信日期: | 2016-01-28 | 信件編號: | 201601280239214435 |
| 信件內容: | 從1月27日開始,城區內出租車從原來收5元變為收10元,問駕駛員,駕駛員回答大家都是這樣收。請問有關單位出租車提價至10元是否有物價局批復或者政府文件規定,如沒有是由那個單位來整治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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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交通局 處理時間:2016-03-17 處理狀態: 處理中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交通局 處理時間:2016-04-11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針對投訴人反饋的情況,我局高度重視,由下屬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走訪出租車公司,督促公司強化監管教育,同時加強城區出租車經營場所的調查取證,在春運期間確實存在部分出租車駕駛員在城區內私自將收費從五元調至十元的違規行為,但此確為個人行為。根據核查情況,交通執法部門聯合縣物價局下發關于春運期間維持城區出租車票價穩定的政策提醒函,要求寧化縣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物價主管部門的核定標準收費,同時對出租車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另外,交通局下屬執法大隊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城區出租車經營監管力度,逐步提升出租車的服務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