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獎勵金事情 | ||||
| 來 信 人: | 下崗工人 | 來信日期: | 2016-03-02 | 信件編號: | 201603020856532535 |
| 信件內容: | 問一下縣衛技局領導,聽說國家有對只生育了一個孩子的下崗工人發放計劃生育獨生子女獎勵金,男年滿60歲、女年滿55歲的即可領取,由各縣社區居委會負責登記發放,目前,三明市區的梅列、三元兩個區的人都已領到了。我們有去問自己所住小區居委會的同志,他們說,文件還沒到,但寧化有發,發放標準則為男60歲,女也是60歲,不知何故?有發嗎?為什么標準不一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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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衛健局 處理時間:2016-03-08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2005年我省開始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農村生育一孩或二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年滿60周歲后給予發放一定金額的獎扶金(截止目前每人每月發放100元,低保戶每人每月200元)。2014年起根據《福建省衛計委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閩衛家庭〔2014〕68號)將部分城鎮居民也列入獎扶范圍,具體條件是:(1)一方或雙方為非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一方或雙方曾經生育子女或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 章和政策規定生育或收養; (3)現存一個子女或農村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4)年滿60周歲。 我縣衛計部門根據該文件精神,開展廣泛宣傳,并認真摸底調查,嚴格依照省市要求確認并及時足額發放資金。對于您所提到的問題,我們也進行了核實,目前全市所有縣市區仍然按照省衛計委和財政廳的文件執行,并未出現降低年齡發放的情況。(縣衛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