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身份證改名字 | ||||
| 來 信 人: | Wink | 來信日期: | 2016-03-10 | 信件編號: | 201603100412443436 |
| 信件內容: | 請問成年人身份證改名字需要哪些材料,程序是怎么樣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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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6-07-27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您好!按照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一)因血緣關系在父姓、母姓、祖父母姓、外祖父母姓之間變更姓氏的; (二)因收養關系變更姓氏的; (三)因涉外婚姻關系變更姓氏的; (四)未滿18周歲因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變更姓氏的; (五)因不規范簡化字姓氏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姓氏的。 您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變更姓名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