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城東中學教師,無視中央規定頂風訂教輔亂收費 | ||||
| 來 信 人: | 家長 | 來信日期: | 2016-04-02 | 信件編號: | 201604020605086409 |
| 信件內容: | 尊敬的教育局領導;一月一日向貴局反饋的城東中學教師組織學生違紀訂教輔資料,牟利益問題。反應到貴局,時間過去4個月了。放假回來看到的結果是【目前,城東中學已對該教師進行通報批評,教育局正在調查核實中,并將根據調查情況對該教師進行相應處理。(教育局監察室)】。請問貴局4個月的時間調查核實清楚了嗎?又怎樣做的相應處理?為什么沒有通報,我們政府工作效率都這樣的嗎?希望貴局回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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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教育局 處理時間:2016-04-08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感謝你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對城東中學某教師向學生推薦《英語周報》違反教輔征訂規定的行為,我局已按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問責,并在全縣校長會上進行通報批評,同時重申教輔征訂要嚴格按省上要求執行。如果你還有疑問,請與教育局監察室聯系,電話:6821282。(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