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司法局退休干部唱歌擾民 | ||||
| 來 信 人: | 鄰居 | 來信日期: | 2016-04-15 | 信件編號: | 201604150543285842 |
| 信件內容: | 司法局某男退休干部住司法局宿舍174號2幢4樓,經常使用擴音音箱唱歌,一唱就幾個小時,致使我的孩子難以靜心讀書,真是苦不堪言。請求制止其使用音箱擴音污染環境擾民行為。 知道他名字而不公布,是想給他點面子,只希望解決問題。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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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司法局 處理時間:2016-08-25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我局工作人員已經向周圍鄰居了解了詳細情況,該男子唱歌之處屬于民宅不屬于司法局宿舍,且唱歌時間并不是休息時間,司法局無權干涉。同時工作人員跟該唱歌男子進行了溝通,該男子表示會盡量不影響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