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油煙污染屬于環境污染嗎? | ||||
| 來 信 人: | 小區業主 | 來信日期: | 2016-09-29 | 信件編號: | 201609291130068793 |
| 信件內容: | 小區樓下飯店,燒烤油煙污染直接排出,導致整個小區都是油煙味,不說吵鬧問題,城市所有飯店油煙不是要通過管道排到地下或者樓頂嗎?整個寧化沒有幾個小區沒有油煙污染。希望有關部門為了建設文明寧化,花園城市!請監督。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環保局 處理時間:2016-09-30 處理狀態: 處理中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環保局 處理時間:2016-10-10 處理狀態: 處理中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環保局 處理時間:2016-10-10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