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為何我縣對民辦教 師補償至今還無動靜? | ||||
| 來 信 人: | 羅體清 | 來信日期: | 2016-10-11 | 信件編號: | 201610110918184156 |
| 信件內容: | 我是一名76年至84年的民辦教師,任教八年整?,F在全國各地都對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進行補償。鄰省江西已發放到手,中央、省里都有文件,為何我縣至今還無動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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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教育局 處理時間:2016-10-12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根據省《轉發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央編辦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閩教人〔2012〕68號)和《關于妥善解決辭退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精神,實施對象為98年后在冊的被辭退代課教師。我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周邊縣實施情況,出臺了《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妥善解決原代課教師養老補助等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政辦〔2016〕108號),對98年后在冊的被辭退代課教師進行摸底、初審、核查、公示、補償。作為76年至84年的民辦教師,不屬于此次實施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