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湖村鎮城門口到九積坑路邊基本農田可以隨便填土嗎 | ||||
| 來 信 人: | 鄧先生 | 來信日期: | 2016-11-05 | 信件編號: | 201611050102285534 |
| 信件內容: | 現在我們村的基本農田被鴻豐石灰廠填了二畝多,多次和村主任書記說都沒有人答復,我們老百姓在自己田地里搞點養殖就是違法亂搭要拆除罰款,現在我們的基本農田被隨便填土就不會違法嗎,就沒有人管嗎。現在政府就是這樣幫助老百姓脫貧的嗎?政府一直說精準扶貧難道老百姓在田里搞養殖搭一點臨時用房就違法亂建這樣大張旗鼓的把基本農田堆土成山就不會違法嗎?基本農田是不是國土部門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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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湖村鎮 處理時間:2016-11-08 處理狀態: 處理中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湖村鎮 處理時間:2017-08-10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2016年10月26日上午,湖村鎮政府派出了由鎮相關領導、國土資源所、林業站、彭高村等單位代表組成的調查組,深入涼排(地點)堆土場地調查了解核實,鴻豐納米鈣企業代表、土方施工隊代表一并到現場協助處理。具體情況回復如下: 一是經國土資源部門工作人員仔細比對基本農田保護區地形圖,該土方填埋處不屬基本農田而是山林邊腳地帶和荒草地(灘涂)。二是經了解,在土方填埋前,施工方已經填埋地屬農戶協商同意。三是責成施工方在已堆土方底邊開挖一條排水溝,以防堆土因雨水沖刷流向公路路面。四是施工方已經從三明訂購了黑麥草種,將全面撒種堆土表面和側坡,防水土流失并綠化堆面,在來年植樹季節,施工方將在堆面續種林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