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公路邊占道經營 | ||||
| 來 信 人: | 吳 | 來信日期: | 2016-11-14 | 信件編號: | 201611141215041215 |
| 信件內容: | 城南鄉鎮府大門對面,御景灣前,3O7線公道旁早餐經營嚴重影響交通,對行人(尤其早上學生上學時)存在巨大安全隱患;河邊景觀帶原本為廣大群眾鍛煉身體,休息提供的場所,現成了攤點。現御景灣那么多店面,為何不能要求他們進店?如出現事故,請問責任誰負?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市管理局 處理時間:2016-11-15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首先,感謝網友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網友所反映的問題屬城南鄉城市管理網格化范疇,我局將積極配合“屬地管理”城南鄉開展清理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