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關于三輪摩托車噴碼統一管理的問題 | ||||
| 來 信 人: | 李四 | 來信日期: | 2017-01-22 | 信件編號: | 201701220652113944 |
| 信件內容: | 我想問問,這樣統一管理有何意義?有幾輛三輪(汽車)摩托車駕駛員是有證的?三輪車隨意調頭、隨意停車現象有多嚴重?交通擁堵有多少是應為三輪車造成的?每天街上那么多交警(輔警)有幾個是真正上街疏導交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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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7-01-24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李先生,你好!感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關于三輪摩托車噴碼統一管理的問題,對您答復如下:三輪摩托車輛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證(本縣戶口)、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明到縣交通局運管所申請統一編號、噴涂擴大號碼、登記車主信息建立檔案,同時登記駕駛證、行駛證、殘疾證的和已購買第三者責任險等相關信息;已統一噴涂編號的載客三輪車,必須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對車輛進行注冊登記,辦理號牌和申領摩托車駕駛證,購買保險,補辦車輛和駕駛證年檢審手續。 另外,重新規劃了8個載客三輪車停靠點,對停靠點進行停車位劃定,設置停車牌,載客三輪車停車位,在停車區域,按順序停放,不得爭搶、擁擠,停車區域外不得停放載客三輪車,違反規定的按違反禁令標志給予罰款150元,記3分處罰。2016年11月1日起,由縣交通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質監)、縣殘聯組成載客三輪車聯合整治組對城區載客三輪車開展路面整治工作,并利用城鄉電子監控探頭錄入載客三輪車的交通違法行為,無牌照車輛違反交通法規行為的按照車輛編號和車主身份信息錄入交通違法系統,定期通知車主和駕駛人在15日內接受處理,3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主動接受處理的一律暫扣車輛至違法狀態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