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建議加油站進出口停放車輛,交通部門能夠管理 | ||||
| 來 信 人: | 王琳 | 來信日期: | 2017-07-21 | 信件編號: | 201707211143407802 |
| 信件內容: | 因加油站進出口經常被停放車輛,導致加油站的應急通道經常被堵,有些司機把車停在加油站路口是為了節省停車費及被貼罰單,因現在是高溫天氣,如車子電路老化,會導致重大的危險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加油站30米以內的路段是不得停車的,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及時處理。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交通局 處理時間:2017-07-31 處理狀態: 已轉交到公安局 部門處理, 于 2017-08-09 之前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7-08-03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感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我局將會同加油站進行車輛停放問題管理工作,拓寬安全空間,加大巡邏管控,嚴處道口應急通道違法停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