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羅龍輝等人非法倒賣村民建房用地 | ||||
| 來 信 人: | 羅賢才 | 來信日期: | 2017-08-11 | 信件編號: | 201708110726284292 |
| 信件內容: | 城郊鄉瓦莊村各公坑因交通不便,生活基本設施落后,集體搬遷至長灘婆太嶺原高速公路取土處。羅龍輝等人非法將建房用地倒賣給他人,導致各公坑村民無地建房。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城郊鎮 處理時間:2017-08-17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根據縣委關于城郊鄉瓦莊村各公坑組實施整體搬遷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2012﹞35號),同意各公坑組實施整體搬遷工程,但必須嚴格把握準入原則。鄉國土、村建部門根據該組村民上報審批材料(含身份證、戶口簿),于2012年下半年一次性將14戶審批材料上報至縣國土局用地股審批(由于該項目從2010年開始申請,歷時較長,村民要求邊批邊建),審批過程中,群眾舉報存在非法買賣土地行為,經核實,我鄉立即將張生木等6戶存在買賣嫌疑的審批材料給予撤回,但6戶主體工程均已基本竣工(違建已成事實),鄉、村工作人員要求他們停止施工,接受調查核實。另因羅龍輝等人為回收新村開發成本,陸續存在抵押、買賣部分宅基地行為,截止2017年上半年,已完成16戶房屋主體和裝修的施工(其中8戶取得合法審批手續),針對以上行為,鄉、村干部曾多次前往制止。關于羅賢才反映各公坑村民無地建房問題,與事實不相符,該小區共規劃34戶宅基地,因鐵路建設需要其中4戶必須撤銷規劃,可使用宅基地30戶,目前已竣工16戶,仍有14戶可供9戶村民選址(14戶中有些宅基地已澆筑基礎,如果9戶村民有選址需求,鄉、村工作人員有協調義務,但合理開發成本必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