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湖村村建站亂收費 | ||||
| 來 信 人: | 劉 | 來信日期: | 2017-08-17 | 信件編號: | 201708170947296600 |
| 信件內容: | 現在不動產是縣里統一辦理,但是湖村村建站在老百姓辦理改建、過戶手續時,收取少則三五百,多則兩三千的錢,而且還不開發票,請問合理嗎?請巡視組好好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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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湖村鎮 處理時間:2017-08-29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尊敬的網友:您所反映村建站在群眾辦理改建、過戶手續中收取費用、未開具發票的問題已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規定的通知》(閩政(2002)53號)文件規定:對建制鎮所在地,新建、改建房屋,按住宅一類30元/㎡、二類25元/㎡、三類15元/㎡,收取城市基礎配套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建設廳關于規范房屋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2]317號)文件規定:房屋交易,按一類20元/㎡、二類12元/㎡、三類6元/㎡收取房屋交易手續費。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房屋轉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6〕23號)文件規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房屋轉讓,按新建房屋2元/㎡,存量房屋4元/㎡,收取相關費用。我站所辦理改建、過戶手續均有開具福建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不存在亂收費不開票現象,歡迎廣大群眾監督執行。 湖村鎮村建站 2017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