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農村房屋證 | ||||
| 來 信 人: | 張金鑫 | 來信日期: | 2018-04-08 | 信件編號: | 201804080659337972 |
| 信件內容: | 有的村委幫村民辦了房屋證,不知道拱橋村能辦嗎? 要辦需要提供什么嗎?我很迷茫,不知道要找誰。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自然資源局 處理時間:2018-04-18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張先生: 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國土資源工作的關注!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和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不動產登記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您所需辦理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登記”應由您本人或代理人向我局不動產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按《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10.1.3的要求,該登記類型所提交的材料為: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4、房屋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5、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房屋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具體情況可致電我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寧化縣萬星廣場1號樓三層)咨詢。電話號碼05988719035 寧化縣國土資源局 2018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