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信情況 | |||||
| 信件標題: | 一個顧客買了煙酒未付帳 | ||||
| 來 信 人: | 店主 | 來信日期: | 2019-02-18 | 信件編號: | 201902180701407320 |
| 信件內容: | 2017年9月30號一個顧客找到我店里,他說拿點煙和酒,說要請完客才會來結帳,因為這個顧客和我老丈人認識多年,老丈人以為跟他做了這么多年生意他會及時結帳,沒想到現在一年多過去了還不見人,起初打電話給他推三說四,后來打電話不接,再到今年電話又停機了,老丈人又不知道他家住址,總只欠老人家七千多塊錢的煙酒錢,請問這樣子可以找派出所報案幫找到那個人嗎?六十多歲的老人家賺點錢不容易,七八千塊錢要賺幾個月,都說有困難找人民警察,我想我老丈人這輩子遇到最大的困難了,希望警察叔叔幫幫可憐的老丈人 | ||||
| 辦理情況 | |
| 辦理進度: | 處理單位:公安局 處理時間:2019-02-21 處理狀態: 處理完 |
| 答復內容: | 您好,根據您所說的情況,您可攜帶當時售賣給該顧客的煙酒憑證到派出所出示,警方可幫助您與對方取得聯系,但公安機關對個人債務糾紛不予立案偵查,請通過民事途徑解決。請您諒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