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財政局、三明市勞動就業中心、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
為發揮全市各類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服務功能,推進創業大本營建設,現將《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管理辦法(試行)
為支持全市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大本營、農村互聯網創業園(以下簡稱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發展,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十五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5〕44號)、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5〕4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互聯網創業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閩人社文〔2015〕183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創業大本營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閩人社文〔2016〕152號)、《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實施意見》(明委發〔2015〕12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是指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為入駐企業提供互聯網創業孵化服務的園區。在三明市行政區域內、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各類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均可申報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補助:
1.具有獨立法人機構,在三明市注冊登記時間一年以上且不超過四年(以申報時間確定),合法經營,信譽良好。
2.在管理、組織、品牌、商業模式等方面創新性較強,具有較強的市場潛力和競爭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能提供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和辦公倉儲、后勤服務等公用設施。擁有素質高、業務水平強的管理服務隊伍,能為入駐的創業主體提供政策咨詢、融資支持、互聯網培訓、人力資源及商務代理等服務。
3.與入駐的創業主體簽訂協議,提供一年以上免租金、免物業費等服務。
二、補助標準
1.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采取分級評定補助辦法,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80人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20-100萬元補助。其中,入駐企業以工商注冊數為準,入駐時間6個月以上;就業人數以繳納社會保險人數為準;就業人員中有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退伍軍人等,按2人計算。具體如下:
①一級孵化基地:經營場所面積1000-2000㎡,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入駐企業20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80人以上,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20萬的補助。稅收達不到20萬,入駐企業家數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達到標準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②二級孵化基地:經營場所面積2000-3000㎡,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40萬,入駐企業40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160人以上,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40萬的補助。稅收達不到40萬,入駐企業家數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達到標準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③三級孵化基地:經營場所面積3000-6000㎡,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60萬,入駐企業60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240人,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60萬的補助。稅收達不到60萬,入駐企業家數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達到標準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④四級孵化基地:經營場所面積6000-10000㎡,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80萬,入駐企業80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320人以上,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80萬的補助。稅收達不到80萬,入駐企業家數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達到標準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40萬元。
⑤五級孵化基地:經營場所面積10000㎡以上,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100萬,入駐企業100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400人以上,可申請一次性不超過100萬的補助。稅收達不到100萬,入駐企業家數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達到標準的,可根據當地就業創業形勢發展需要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吸納創業主體20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80人以上,從事互聯網創業的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創業項目占80%以上的,可按照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補助的條件和標準給予補助。
3.創業大本營。三明學院、職業技術學院、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三明高級技校等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利用現有教育教學資源、大學生創業園、產學研合作基地、創業孵化基地等,設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創業創新場所。符合條件的創業大本營,吸納創業主體20戶以上,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80人以上,其入駐的創業主體中從事創業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大中專院校生(含技工院校以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創業項目占80%以上的,可按照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補助的條件和標準給予補助。
4.農村互聯網創業園。從事互聯網經濟創業的從業人數50人以上且不超過100人,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3萬元的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從事互聯網經濟創業的從業人數100人以上,運營后年均稅收不低于5萬元的,可給予適當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補助資金申領程序和提交材料
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補助采取先建后補方式。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采用“屬地申報、縣級審核、市級審批”辦法,通過就業專項資金轉移支付予以補助。
(一)申報。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補助資金,由符合條件的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向所在縣(市、區)勞動就業中心、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申報。其中:民營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農村互聯網創業園資金補助向勞動就業中心申報;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大本營資金補助向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申報。申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申請表》(附件1);
2.《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創業實體名單和帶動就業情況表》(附件2)并附創業實體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已實現“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孵化基地繳稅憑證,創業實體入駐協議書、從業人員就業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上述材料需準備一式三份,同時提供原件進行核實。
已享受中央、省、市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審核。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收到創業孵化基地補助申請后,對符合補助條件對象的申報材料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無異議后,將申請單位補助項目、補助金額在同級人社部門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市人社局。
(三)審批。市人社局組織開展考察復審(考察方式包括查看場地設施、查閱資料、與創業人員面談等),在材料審核、實地考察、項目公示的基礎上提出審批意見。
(四)資金撥付。各縣(市、區)財政局根據市人社局的審批意見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付,同時加強對項目審核審批過程的監管。
四、其他事項
定期統計上報。各縣(市、區)人社、財政部門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別向市人社局、財政局報送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執行情況(含項目單位和資金撥付表),次年1月初報送上年度項目情況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上述材料分別報送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系電話:8238526(市人社局就業科)、8225056(市財政局社保科)。
附件:1.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資金補助申請表
2.三明市互聯網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創業實體名單和帶動就業情況表
主管單位:中共寧化縣委宣傳部 承辦單位:寧化縣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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