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十一 第五章 工商聯
解放初,物資十分緊張,工商聯積極籌辦剿匪物資,向長汀等地采購軍隊日常生活及文化用品,在治平專設剿匪物資供應站,貨物以成本價出售。剿匪勝利后,才撤回剩余商品。與此同時,籌建寧化城關救火會。在抗美援朝中,各商戶踴躍捐獻,工商聯名列第一。本縣食鹽供應緊張時,工商聯特設鹽事店,派員往永安采辦,以進價加運費銷售。當時,各商號偷漏稅時有發生,縣工商聯設稅務評議會,每季一評,以此監督檢舉偷漏稅。
1956年對私營改造中,縣工商聯動員工商業者積極響應黨的號召接受改造,并在工商業私方人員中抽調42人組成工作組,開展宣傳教育,使工商業者明確實行私營工商業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順利地完成了對私營工商業的改造,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以及小商小販、手工業者的合作化。
1957年,全縣商業飲食服務業共有1002戶、1108人,改造921戶、1008人,其中參加公私合營69戶、112人,參加合作商店138戶、142人,參加合作小組624戶、657人。
1958年“大躍進”中,實行私營商業全行業“一步登天”和公私合營,146個私營工商業者的資產一律收歸國有,資產總額49101元,其人員統一安排到全縣各個行業,其中84人安排在商業系統(百貨41人、糖煙酒23人、飲服16人、醫藥4人),38人安排在供銷系統的基層供銷社,24人安排在酒廠和印刷廠。
“文化大革命”期間,工商聯組織及原工商業者均受到程度不等的批判和打擊。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對原146名工商業者落實黨的政策,其中區別為勞動者的113人;不予區別的33人。1984年,按照黨的政策,對已故的25人補發喪葬撫恤費,7人按月發給生活費。
1985年對工商聯老會員進行重新登記,同時吸收發展35名新會員。縣工商聯開展經濟咨詢服務,興辦起4個民辦經濟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