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工頭開寶馬卻不愿付工資 被拘留前才歸還案款
原標題:鄠邑一包工頭開寶馬車卻不愿付工資 被拘留前才歸還案款
帶著十多個農民工南下打工,收到工程款后卻不給農民工發放,直到將被拘留時才將案款歸還。7月3日,鄠邑區法院為14位農民工集中發放14萬元執行案款。
2017年,王峰等14位農民工跟隨張力、李陽兩位包工頭南下打工,雙方協商由張力、李陽負責聯絡打工地點,并負責同用工方商談工價及結款事宜。工程結束后,張力、李陽順利拿到工程款,但二人未向14位農民工發放,便私自帶著十幾萬元錢回家。
今年1月底,14位農民工向鄠邑區法院起訴。法院開通農民工討薪綠色通道,2月7日雙方達成調解,由張力、李陽共同給付14位農民工14萬元薪酬。但調解書生效之后,兩人拒不履行。
3月16日,農民工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張力長期在外地,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絡,他總是允諾近期到法院配合執行,但均不守信。法官依法將張力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另一被執行人李陽愿意配合,但稱分款時,張力拿走了大部分錢,不愿獨自承擔責任。
執行法官讓李陽出面,要求張力共同到法院解決此事,同時著手查封張力名下可供執行財產。迫于執行威懾,張力最終駕駛一輛寶馬轎車來到法院。執行法官告誡張力,如仍拒不履行義務,法院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進行司法拘留。
經溝通協商,李陽、張力分別履行4萬元、10萬元案件款,李陽當即履行到位,可張力仍然推脫。執行法官決定對其駕駛的寶馬車予以暫扣,經查該寶馬車登記在張力妻子名下,但常年由張力使用,轎車副駕駛位置上放有價值百元一包的香煙。聲稱自己沒錢卻保持高標準消費,法官認為其有規避執行的嫌疑,決定對其司法拘留。
在辦理拘留手續過程中,張力害怕被拘留顏面不保,也不愿被限制自由,這才履行了10萬元案件款。案件款到位后,執行法官依法解除其拘留措施,并解除了對其車輛的扣押,并于7月3日將14萬元全部發放給14位農民工。華商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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