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為“演示案情”冷不丁甩民警一巴掌 已被刑拘
原標題:“手欠”的代價!女子冷不丁甩民警一巴掌,已被刑拘
明明是詢問案情
女子竟直接給了民警一巴掌
還說“我沒要打你,只是演示”
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子聯系不上朋友就去公司找人
和員工發生沖突動了手
2月20日,杭州西湖區玉泉派出所接到一個電話,有人在某辦公室鬧事。民警姜三海跑到現場一看,原來是一位女子和一家公司員工發生了矛盾。
事情其實很簡單,這位女子姓湯,30歲。因為聯系不上她的朋友于某(化名),湯某就到玉泉派出所轄區的某公司找人。
湯某到了公司后,自稱是于某的女朋友,讓公司聯系于某。公司里的員工們一看,覺得對方來勢洶洶,就讓湯某離開。但僵持了好久,湯某就是不肯走,員工們就將她帶到一間辦公室。
湯某認為,這家公司的人對她不尊敬,就砸了一個杯子,在爭執過程中,還將辦公桌子上的東西都砸了。如此大鬧,辦公室的人看不下去了,有人動手打了她四下耳光。
隨后雙方報警。
女子突然上前打了民警一耳光
“我沒要打你,只是演示”
民警大致聽完整個事件后,想聽聽湯某的說法。
湯某表示:“我是來找人的,他們(公司員工)說人不在,我就把杯子砸了,我把辦公桌掀了,結果他們動了手。”
民警便問:“他們是怎么打你的?”
沒想到,湯某頓了一下,上來就給了民警一個耳光!
一旁的輔警立刻上前制止湯某的行為。
此時,湯某居然說:”我沒要打你!我是演示!”

隨后,玉泉派出所聯系了北山派出所,將湯某帶到派出所。
目前,湯某因涉嫌妨礙公務,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中第一款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五款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事業單位人員受委托執行行政執法職務時,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杭州日報(ID:hangzhou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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