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
本報訊 (記者 張靜雯) 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實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加快構建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耕地保護新格局。通知從“劃、建、管、補、護”等方面對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作了明確要求。
嚴禁占用或擅自改變永久基本農田用途。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特別是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不得隨意占用和調整。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補劃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論證,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規報國務院批準。重大項目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要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要求補劃。
加強永久基本農田與各類規劃銜接。各地要將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劃定成果作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定內容,在推進多規合一過程中,在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工作中,在編制城鄉建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時要與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充分銜接,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
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建設。各地要在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基礎上,將建成高標準農田的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耕地,優先納入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零星分散耕地的整合歸并、提質改造等工作,整治后形成的集中連片、質量提升的耕地,經驗收評估合格后,劃入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專門用于補充占用或減少的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規模原則上不低于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的1%。
加強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各地要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安排,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優先在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和整備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逐步將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提升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全面推行建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剝離的表土優先用于新增耕地、劣質地或永久基本農田整備區的土壤改良。
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永久基本農田耕作層;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禁止以設施農用地為名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休閑旅游、倉儲廠房等設施。
強化對永久基本農田執法監察。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和嚴肅查處違法亂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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