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出臺履行監督責任“五抓五重”25條舉措
列出清單明晰責任
福建出臺履行監督責任“五抓五重”25條舉措
東南網12月1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林蔚 通訊員 肖珺)日前,省紀委印發《關于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深化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以深化實踐“五抓五重”為主線,明確提出紀委履行監督責任25條舉措,督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2017年7月,省紀委提出落實監督責任“五抓五重”要求,即抓日常監督,重在落實抓早抓小;抓審查調查,重在加強自辦案件;抓責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責必問;抓標本兼治,重在推動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設,重在堅持嚴管厚愛。此舉有力推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找準職能定位,精準有效履職。
為落實中央和省委有關精神,省紀委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如何履行好紀委監督責任進行再研究、再細化,并出臺該《意見》。
《意見》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緊緊圍繞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和監委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既立足紀委監委長期履職需要,又關注當前重點任務,從日常監督、審查調查、責任追究、標本兼治、自身建設等方面展開,分為全面履行監督第一職責、一以貫之正風肅紀反腐、夯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織密扎牢制度籠子、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律部隊”等五個部分,詳細列出25條履責清單,使監督責任可執行、可檢查、可整改、可追究。
(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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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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