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出臺深化產教融合十五條措施
東南網1月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深化產教融合十五條措施的通知,強調要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產教融合的體制機制,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構建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協同育人、完善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為我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通知提出,要加強產教融合規劃引領,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福建產業發展需求同步規劃,與產業建設同步實施,與技術進步同步升級。優化職業教育布局,推動各設區市在工業園區建設職業教育園區,與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產教融合園區,引導職業教育資源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
構建產教融合專業體系,推動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圍繞做強做大主導產業需要,重點建設新型顯示、集成電路、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海工裝備、精細化工等學科專業。適應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需要,打造紡織、鞋服、食品、冶金、建材等行業“數字化+”“標準化+”相關學科專業。對接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建設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產業急需緊缺學科專業。滿足提升現代服務業需要,做優做強生產性服務業相關學科專業,支持家政、健康、養老、文化等社會領域專業發展。結合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大力發展設施農業、農產品精加工、農產品流通等相關學科專業。支撐“數字福建”建設,積極發展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網絡安全等學科專業。
通知明確,要打造產教融合創新平臺,促進高等教育融入創新型省份建設,推進一流大學建設高校融入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與龍頭企業聯合開展應用基礎研究,實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科技重大專項,建設一批產業技術重大研發平臺。要拓寬企業參與辦學途徑,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辦學,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推進企業參與專業建設規劃、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課程教材開發、實習實訓、考核評價等環節,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開展校企合作。
通知提出,要建設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加快“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招聘辦法,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鼓勵職業院校、高校從行業企業招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推進教師與企業人員相互交流、互派互聘,支持職業院校專設流動崗位,引進行業企業一流人才,吸引高科技、高技能人才等兼職任教。建立健全在職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企業依照有關規定應當接納教師實踐。
在稅收優惠方面,通知明確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把深化產教融合作為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的重要舉措,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有關財稅政策,積極支持職業教育發展和企業參與辦學。對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或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公益性教育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通知還從完善產教融合培訓體系、發揮行業協調指導作用、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持續擴大對外交流合作、健全推進機制等方面,對深化產教融合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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