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高顏值”“高素質”花開并蒂
改革創新,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前
近日,一場增殖放流活動在長泰縣舉行。近25萬條白鰱、大頭鰱等魚苗,被投放至龍津溪與馬洋溪中,以攝食藍藻,凈化水質。
2016年以來,長泰連年組織增殖放流活動,累計投放魚苗約64萬尾。買魚苗的錢,源自縣里的生態修復資金。
“對于生態環境污染犯罪,打擊并非最終目的,防范和修復才是個中要義。”長泰縣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蔣龍勇說,當地推進修復性生態司法,以補植令、監管令等方式,責令被告人進行植被恢復、增殖放流,實現懲治違法犯罪、修復生態環境、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一判三贏”的良好效果。
在全省率先設立的生態損害修復資金,則為修復性生態司法提供資金保障。截至目前,漳州兩級法院共籌措生態修復資金700多萬元,有效使用近300萬元。長泰法院正計劃拓展生態修復資金的應用場景,將其用于異地成片生態修復林種植、垃圾不落地行動、山體護堤建設等。
生態司法創新,是福建大膽改、深入試,扎實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重要實踐之一。
“按照《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要求,福建要構建環境治理體系改革的示范區。”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建立生態司法保護機制、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等體制機制創新,福建逐步建立起環境治理互聯互通、高效運轉的協作監管機制。
制度創新,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主線。
自2016年獲批建設全國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以來,福建著力充分發揮改革“試驗田”作用,先行先試、深入探索,扎實抓好各項改革試驗。
三年三步走,年年出成果。目前,福建方案部署的38項重點改革任務均已制定了專項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其中,22項改革任務已形成復制推廣的制度成果;6項改革任務已形成初步成果,正探索形成經驗;10項全國統一部署的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正全力推進落實。
縱觀八閩,生態文明建設的動力格局已發生根本性變化。綠色指揮棒,舞得虎虎生風。
福建建立綠色目標考核評價體系,率先實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探索建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由“政府負責”向“黨政同責”轉變、“末端治理”向“全程管控”轉變、“督企為主”向“督政督企并重”轉變、“軟要求”向“硬約束”轉變。由此,綠色發展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政績導向和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7月5日,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與省政府簽署新一輪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合作推進地質調查工作精準支撐服務福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福建山多地少,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城市規模逐漸擴大,人地矛盾凸顯,理應在維系生態系統健康前提下,合理配置生活、生產空間。”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建方案要求推進國土空間科學開發先導區建設,加快構建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治理體系。自然資源綜合調查,將為優化國土空間格局提供基礎依據。
綠色創新,自下而上。
福建注重發揮地方首創精神,探索“一地一品”的生態文明建設路徑,形成了武平集體林權改革、長汀水土流失治理、莆田木蘭溪流域治理、漳州“生態+”綠色發展、廈門生活垃圾分類、永春全域生態綜合體、將樂常口生態小康之路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經驗。
改革賦能,清新福建綠意更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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