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東南網3月16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2021年3月15日至6月30日,我省將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93號)要求,新增我省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 除最高等級資質(綜合資質、特級資質)和需跨部門審批的資質外,原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其他資質審批權限(包括重組、合并、分立)下放至我省。
審批方式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升級)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升級)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審批。下放我省的其他資質審批事項采用現行方式審批。
2021年3月15日起,注冊地在我省的企業可通過登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網上辦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政務服務系統”,選擇相應申請事項并按相關資質標準要求在線提交申請。有關辦事指南和材料清單,可通過“下放試點資質手冊”專欄查閱。
新資質標準出臺前,仍按現行資質標準進行審批。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0〕59號)要求執行。具體審批及核查程序如下:
企業需保證填報的包括業績項目信息及項目技術指標在內的所有信息真實有效,項目符合法定基建程序、相關工程建設資料齊全,滿足所申請資質類別相應資質標準要求,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書面承諾書(范本見附件2),承諾企業符合法定資質條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違反承諾的全部法律責任。
申請受理后,企業申報的人員和業績等信息在省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間未收到投訴舉報,且填報信息滿足所申請資質類別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予以審批,并發放資質證書,同時,通過審批系統生成電子資質證書。
省住建廳在作出審批后3個月內,組織對已審批的每一家企業承諾情況進行批后核查。經核查,對于通過虛假承諾、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且3年內不受理其相應資質申請,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并予以信用扣分。對于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其他資質審批事項,沿用現有審批及核查程序。
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建筑行業及專業和市政行業及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所需企業業績及相關人員業績需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可查,其中:省外業績信息數據需標記為A級。省內業績信息數據需標記為C級以上或在“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或“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中可查詢。
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企業資質重新核定有關要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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