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魚龍森林派出所查獲一起團伙盜伐國有林木案
經森林公安民警調查證實,犯罪嫌疑人劉某茂、張某林、危某忠都是郊鄉馬元村農民。3月28日中午,張某林與木材販子王某鳳一在劉某茂家吃飯時,劉某茂提出搞點杉木賣給王某鳳,賺點錢。張某林、王某鳳當即表示同意。通過實地觀察選定盜伐山場和運輸木材路線后,劉某茂與張某林便于次日下午竄入該村梨家地國有林山場盜伐杉木,其間,兩人又找了正在山下煙田干農活的危某忠一起合伙,三人其共在該山場盜伐國有林杉木31株,立木材積3.198立方米,并將木材賣給王某鳳,得款1180元,其中張某林、危某忠各分得390元,劉某茂分得400元。王某鳳在運輸木材時被城郊林業站查獲。劉某茂、張某林因涉嫌盜伐林木罪于
寧化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大家,濫伐林木是一種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當前,寧化一些鄉村濫伐林木現象比較嚴重,一些不法分子進村入戶亂收收購非法木材,進一步加劇了這些違法活動。各級政府、林業部門和森林公安機關為了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正在嚴厲打擊盜伐濫伐及亂收亂購林木違法犯罪行為,將持續開展林區治安專項整治和“嚴打”專項行動,希望廣大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張瑞蘭 范衍清)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作者:張瑞蘭 范衍清】 【責任編輯:麗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