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撿槍管買槍托 柯某“撿”來7日拘留
撿來報廢的氣槍槍管,又從網絡上購買槍托,
柯某,今年25歲。幾年前,柯某在鄉下一個廢鐵收購撿來一支氣槍,由于只有槍管沒有槍托而無法使用,柯某就將槍管藏放在家里。直到去年年底,柯某打算用氣槍打些小鳥給女兒吃,于是就想弄個槍托把氣槍組裝好來。今年3月底,柯某通過互聯網上一個打鳥打獵的網站,花了400元網買了一個槍托,由于型號對不上,柯某就把槍管和槍托一起扔在家中。今年6月,江蘇省無錫警方查獲一起特大制販槍支案件,發現有柯某購買槍托的交易記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44條第1款第3項之規定,柯某的行為構成不上繳報廢槍支,寧化縣公安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并將氣槍予以沒收。(曹春祥 何俊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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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麗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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