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儲存“春雷”鞭炮 張某秀被治安拘留
據張某秀交代,這些“春雷”是一位來自武平縣的老板以每枚3元的價格寄在她店里的,她準備以每枚7至8元賣給他人炸魚。據警方介紹,“春雷”鞭炮爆炸威力大,而且引線短,爆炸速度快,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是國家明令禁止生產、儲存、銷售的危險物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0條之規定,寧化縣公安局對張某秀作出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曹春祥 巫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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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春祥 巫生銘】 【責任編輯:麗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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