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開庭審理一起涉黑案件 18人出庭受審
11月29日,張泉等18名被告人在寧化縣人民法院出庭受審。他們被檢察機關起訴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該組織自2010年2月起到 2010年12月,在寧化城關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經濟秩序。據記者了解,該案將連續審理3天。
在今天的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該團伙如下犯罪事實:2010年2月起,被告人張泉為稱霸一方,陸續糾集被告人張國康、胡志強、張元辰、謝時斌、邱海峰、張瀚文和賴文貴(另案處理)等10余名社會閑散人員,購買管制刀具,組成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有組織的進行聚眾斗毆、販賣毒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聚斂錢財,欺壓娛樂場所經營者,傷害周邊群眾、學生,公然與警察對峙妨害執法,對相關人員形成強大的心理強制,使群眾、學生產生了畏懼心理,安全感明顯下降,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案發后,張泉等被告人從2010年12月20日起相繼在廈門、寧化等地被公安民警抓獲。由公安偵查終結后,以張泉等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等罪名從今年4月起,先后移送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了解,18名被告人年齡最大的27歲,最小17歲,均為“80后”、“90后”,其中4名還系未成年人。在當天下午的庭審現場,有多名被告人的父母親屬為孩子的犯罪行為感到痛心疾首,當庭流下眼淚。(張林勇 馬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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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林勇 馬傳輝】 【責任編輯:麗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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