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人民政府關于將南大街新橋路路口至橫街路口設置為市容管理和交通秩序嚴管街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和市容管理,切實改善城區道路交通和市容環境,緩解交通擁堵,提升通行能力,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和市容環境暢通、整潔、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將城區南大街新橋路路口至橫街路口設置為市容管理和交通秩序嚴管街。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設置市容管理和交通秩序嚴管街路段范圍及嚴管措施
(一)嚴管街范圍
南大街新橋路路口至橫街路口
(二)貨車限行規定
1.禁行時間:每日6:00至24:00
2.禁行車型:拖拉機、低速貨車、輕型貨車(皮卡車除外)、中重型貨車。
3.通行證辦理:禁行車輛因特殊情況需通行的,需向縣公安交警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后,按規定的時間和路段通行。
(三)市容管理嚴管規定
1.嚴禁臨街(路)開設不具備環保、衛生設施條件的店鋪;嚴禁亂設攤點、流動叫賣;嚴禁占道經營、占道裝修、占道作業、占道娛樂。夜間燒烤、大排檔一律進入中環北路、沙壩園、客家美食城排檔集中區經營。
2.嚴禁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公用設施上亂貼、亂畫、亂掛;嚴禁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牌匾。嚴禁在城區道路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各類材質建筑物、構筑物;嚴禁建筑工地不加防護、不設置圍檔施工。
3.嚴禁利用車輛在嚴管街、人行道、綠地、公園廣場上違法停車銷售各類商品。嚴禁踐踏、損毀、占用公用綠地,不準在樹木上釘掛、刻畫、不準攀、摘樹枝花果;嚴禁在公共場所亂種亂養。
4.嚴禁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煙頭、紙屑、瓜果皮核等;嚴禁占壓、損壞、堵塞、偷盜城市公用設施;及時修復殘缺損壞路燈,道路(含地面)交通標志、標線,無明顯污臟、破損。
5.嚴格認真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道路定時清掃,干凈整潔,無存留垃圾,地面無明顯污跡。垃圾日產日清,無暴露垃圾。公廁、垃圾中轉站、垃圾箱、果殼箱等環衛設施功能完好,保持整潔美觀。
(四)交通秩序嚴管規定
1.禁止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改裝拼裝報廢車輛行駛;禁止超速超員超載、酒后駕駛、逆向行駛、遮擋號牌、不系安全帶;禁止車輛隨意掉頭、變更車道、闖紅燈;禁止限行車輛駛入嚴管街區。
2.禁止駕乘摩托車、超標電動車、燃油助力車不戴安全頭盔;禁止非法安裝遮陽傘以及加裝改裝行為。
3.禁止非機動車逆行、駛入機動車道、闖紅燈、違法載人;禁止行人隨意穿行機動車道、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馬線、闖紅燈、跨越隔離欄。
4.禁止機動車輛亂停亂放,隨意上下客;禁止二輪摩托車、電動車、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違法停放,應整齊停放在人行道停車線內,車頭朝向路面;禁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占用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進行裝卸貨物和銷售經營活動。
5.在嚴管街內,機動車違反規定亂停亂放的,一律按違反禁令標志處罰和扣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法停放不主動糾正和不聽勸告的,依法予以強制拖移。
二、公安、消防、電力、醫療、環衛等特種車輛因警情、搶險、救援、作業等工作需要,不受上述管理規定限制。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由縣行政執法局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從嚴處理。
四、本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行,具體內容由縣行政執法局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解釋。
寧化縣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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