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四 第二章 貨幣與管理
民國16年(1927年)前,寧化沿習以銀元、銀毫、銅元、銅錢為通用貨幣,中國銀行發行的紙幣較少見,而銀元、銀毫、銅元之間的兌換率常因市場流通量多寡而改變。民國21年至23年,寧化成立蘇維埃政府,除準許銀元、銀毫、銅元流通外,蘇維埃中央銀行發行的鈔票和硬幣在本縣范圍有很好的信譽。民國23年冬,國民黨政府軍五十二師進駐寧化,所發軍餉是紙幣,本縣市場流通遂以鈔票居多。后來抗日軍興,軍費支出日增,國民政府為達收支平衡,除動員購買救國公債、征收國難防務捐外,又無限制濫發鈔票,當時寧化地處后方,避難人口驟增,工農業產品不敷消費,導致物價暴漲,鈔票貶值,銀元、銀毫等重又流行。
1950年起,人民銀行的貨幣投放量雖逐年增長,但在1958年前都較均衡,貨幣流通量只有數百萬元,物價平穩,人心安定。而在1958年“大躍進”中,銀行、信用社在宏觀上失控,投放貨幣猛增到1343萬元,貸款余額比上年增長104 %。1959~1960年又實行大購大銷、大投放以及處理“一平二調三收款”問題,以致造成1961年全縣貨幣投差達337.1萬元,占1950~1961年12年投差總和的41-67%,為1980年以前投差最多的一年。1963年由于緊縮信貸、嚴格財政資金及信貸資金的分口管理,回籠貨幣20.4萬元。1980年后,寧化又出現投放高峰,1981年投差達672.3萬元;1987年投放額為16637.3萬元,回籠17408.5萬元,分別為196l的10.2倍和13.6倍,凈回籠770.7萬元。
??? 為加強貨幣管理,確保人民幣流通,國家采取各種措施。解放初,寧化縣所采取的管理措施有:一、廢除國民黨的鈔票。二、禁止一切外國貨幣的流通和買賣。三。嚴禁金銀流通,取締金銀投機活動。特別是最后一條,解放30多年來有關部門一直緊抓不放,但銀元和金銀的黑市交易仍未杜絕,同時還發生偽造人民幣案件數起,這些案件被及時發現,當事者被依法懲處。
??? 1987年,縣銀行現金收入為:商品銷售收入9870.3萬元,比上年增2594.5萬元;服務事業收入1016.4萬元,比上年增242.6萬元;稅款收入179.8萬元,比上年減11.8萬元;農村信用社收入715.9萬元,比上年增166.7萬元;鄉鎮企事業收入554.8萬元,比上年增116.l萬元;城鄉個體經營收入161.5萬元,比上年增97.2萬元;儲蓄存款收入4054.4萬元,比上年增1496萬元;匯兌收入342萬元,比上年增57.8萬元;其他收入440.2萬元,比上年增118t 2萬元;獎券收入73.2萬元(上年無)。總收入比上年增4950.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