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五 第一章 商業體制
??? 民國22年(1933年),寧化縣蘇維埃政府在全縣17個區、鄉辦起消費合作社:成立縣消費合作總社、紅軍消費合作社。蘇區政府在稅收、運輸、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這對打破當時國民黨的經濟封鎖,保障蘇區經濟起了重要作用。紅軍長征后,蘇區合作事業隨之停頓。
??? 民國32年,福建省合作社物品供銷處在寧化設供銷分處,有門市1個,營業員、練習生各1人,經營布匹、紙張、文具、火柴等商品計40種。鄉鎮一級有城東鎮、城南鎮等12個消費合作社。還有縣府員工消費合作社、城廂機關消費合作社、省銀行寧化辦事處員工消費合作社、寧化中學員工消費合作社等。
??? 1951年冬,由寧化縣總工會和縣人民政府工商科倡議,先后辦起城關、湖峰、安樂、治平4個工人消費合作社及中山、雙虹2個鄉(即現在的村)供銷合作社。1952年春,成立縣供銷合作社籌建小組,由縣財政撥給“合作事業基金”150噸大米(折合人民幣17700元),銀行貸款2萬元,7月正式成立寧化縣合作總社。各區相繼建立基層供銷合作社,全縣共有社員18743人,股金25245元。1953年3月召開寧化縣合作社第一屆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會和監事會,實行民主管理。年底全縣共有合作社社員20962人,股金37050元。1954年總社更名寧化縣供銷合作社,縣社設綜合經理部,基層社設綜合門市部、17個分銷店,同時由供銷社領導組織手工業合作社。1956年8月召開全縣第二屆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監、理事會及出席省社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批準1955年6.6萬元盈利分配方案。1957年底,全縣社員增加到30532人,股金59104元,基層社增加到13個,經營網點擴伸近10倍。全縣共設140個零售門市部、175個分銷店、115個代購代銷店,還有20個游村串戶的貨郎擔,占領了農村的商業陣地。1958年供銷社同國營商業合并,1961年恢復供銷社。1961年5月全縣社員股金只有19517元,因此縣社決定擴股。1963年2月召開第三屆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理、監事會和出席省社員代表大會代表,決定社員分紅。1965年底有社員10719人,股金27844元。1969年4月供銷社再度同國營商業合并。1976年1月又重新恢復供銷社。1983年8月召開第四屆第一次社員代表大會,成立寧化縣供銷合作聯合社,恢復集體所有制和社員代表大會制,成為基層社的聯合體,恢復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經營上的靈活性,合作商業獲得新的發展。1984年底,入社農戶38118戶,社員股金88.6萬元,占供銷社自有資金的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