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 第一章 陸路交通
一、公路建設
公路主要干線:
寧連公路 由寧化至連城,全長90公里,境內37公里。沿途永久性橋梁6座,現為四級公路。1987年日交通流量為500車次。
寧石公路 由寧化至江西省石城縣,全程52公里,境內32.2公里。沿途有永久性橋梁9座,按三級公路標準修建。1987年,日交通流量為500車次。
寧建公路 由寧化至建寧,全程90.63公里,境內25公里。沿途有永久性橋梁10座,現為四級公路。日交通流量為300車次。
下長公路 由下賴至長汀,全程52.4公里,境內18公里。技術標準為三級。
在整個公路建設過程中,投資方式主要有國家投資、部門投資、民辦公助和民工建勤四種:
國家投資 據1976~1987年的不完全統計,新建公路撥款共557.5萬元,養護經費每年撥款在75萬元左右(其中1987年達最高紀錄,計125萬元)。
部門投資 有縣交通、林業、糧食等部門以及個別廠礦,本著生產、業務等需要,除投資修建專用公路外,也投資支持修建地方其他公路。據1976~1987年統計,縣交通系統為修建縣內鄉村公路,1976~1980年,每年投資4萬元左右;1981~1986年,每年投資9萬元左右;1987年達最高紀錄,投資146.86萬元。縣林業系統1957~1985年累計修建林區公路310.3公里,共投資405.5萬元,又于1958年投資61.2萬元,支持修建干、支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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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公助 由受益的鄉村自籌資金、自發修建,業務部門提供技術指導,橋涵經費由國家適當補助。從60年代末開始修建的鄉村公路,大都采取這種辦法。
民工建勤 1957年,縣人民政府首次發動民工建勤修建地方公路,并規定:“(一)凡是有勞力的民工,年滿18至45歲的男性和年滿18至40歲的女性,均有建勤義務;(二)出勤民工每年應扣除義務勞動五天,其余工分由工地登記轉回生產隊參加分紅;(三)婦女因病或懷孕、哺乳期間暫停建勤任務;(四)民工建勤對象不包括工人和手工業者、商販。但機關干部家屬若是農民并符合有關規定者,則應擔負建勤義務。”1958年,為了兼顧各行業的“大躍進”,規定在全縣正、半勞力總數中,抽調20%的勞力參加交通建設。據統計建勤民工有13700名,本年實際抽調5914名,共建勤980600個工日。民工建勤時的勞動工分,略高于農業勞動工分,糧食按勞動日由國家適當補貼。70年代后,主要實行民辦公助,建勤民工逐漸減少。但據1985年統計,民工建勤修建鄉村公路達24000個工日,仍為交通建設中的一種有效方式。
二、公路養護
專業養護 民國33年(1944年),曾設閩西公路段寧連分段,屬寧化最早的公路養護組織,配備有橋工、道工和工程人員,負責養護寧化至連城之路段。然而養護有名無實,效益甚微。1953年連寧公路改建工程完成后,寧化成立養護工區,有道工16人,負責公路養護。1956年增加養護清(流)謝(坊)公路,道工增加到65人。1956年1月起取消工區和道工班,建立分隊養護制。1958年4月,寧化工區從連城分出,改為領工區,設安樂養路隊。1959年寧化至泉上、中沙、石碧和石牛至治平等公路列入專業養護,養護人員增加到100多人,分為4個養護隊。1963年3月全面恢復道班制,全縣分為19個道班、1個橋工班,養護里程223.7公里。1985年發展到25個道班、164人,養護里程250.1公里(干線188.7公里、縣道27公里、鄉道34.4公里)。
道群養護 1960年9月,除荊(西)謝(坊)、文(亨)寧(化)線外,其余各線均列為縣社公路,移交給當地公社負責管理養護,所需經費國家按四級養路標準(即按每公里為0.4~0.5定工額計算)提供。大中修專案工程,經批準專款撥付。1966年后,根據中央關于公路養護四十條的精神,對列養公路采取縣、社、隊分級管理,采取亦工亦農的養護辦法,每公里每年由國家補貼200元,1982年提高到400元。未列入養護的等外路,經批準每公里補貼200元,通過養護,提高到等級標準后,按等級標準補助。社隊“四定”(定勞力、定任務、定質量要求、定報酬)到人。報酬辦法:一是國家補貼作為社隊收入,養路的社員記工分參加農業分配,另加伙食補貼;二是按公里補貼給養路社員,實行經費包干,社員再向生產大隊、小隊交公積金。
部門養護 企業專用公路由各企業部門養護。全縣專用公路51.8公里,分別由林業(48.3公里)、工業(3.5公里)部門負責。1978年11月,縣林業局成立林業公路養路段,各條路線設道班。
境內公路經過不斷整修、養護和路旁綠化,路況逐步改善與好轉,從而保證運輸正常進行,發揮其應有作用。1987年公路養護里程共674.10公里,其中道班養護250.10公里,道群養護372.20公里,廠礦林業養護51.80公里。鄉村自養公路472.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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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寧化縣主要公路一覽表 |
起止地點 | 建筑時間 | 里程 | 路面種類 | 技術等級 | 養護類別 | 說 明 |
寧化城關~丘坑 | 1957~1965年 | 50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福五線 |
寧化城關~五里亭 | 1958~1964年 | 32.8 | 碎 石 | 三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福五線 |
寧化城關~俞坊 | 1935~1939年 | 37 | 碎石瀝青 | 四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建文線 |
寧化城關~建寧 | 1957~1967年 | 50.7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建文線 |
下賴~張地龍 | 1968年 | 18.07 | 碎 石 | 三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洋萬線 |
謝坊~黃地橋 | 1955年 | 6.6 | 碎 石 | 三 級 | 公路段養護 | 屬洋萬線 |
曹坊~治平 | 1958年 | 15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養護 | 縣 道 |
泉上~豪亨 | 1959年11月~1960年4月 | 12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養護 | 縣 道 |
丁坑口~賴畬 | 1965年 | 3.5 | 碎 石 | 四 級 | 工廠養護 | 廠區公路 |
店上~磜上 | 1967年 | 6.0 | 碎 石 | 林業三級 | 林業養護 | 林業公路 |
豪亨~廟前 | 1971~1972年 | 13.3 | 碎 石 | 林業三級 | 林業養護 | 林業公路 |
湖村~黃山寮 | 1975年 | 6.9 | 碎 石 | 林業三級 | 林業養護 | 林業公路 |
永建~下洋坑 | 1978年 | 10.1 | 碎 石 | 林業三級 | 林業養護 | 林業公路 |
布尾~茜坑 | 1981年 | 12 | 碎 石 | 林業三級 | 林業養護 | 林業公路 |
安遠~營上 | 1959年 | 9.3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專養 | 鄉村公路 |
城隍嶺~濟村 | 1959年 | 13.5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專養 | 鄉村公路 |
沙坪~水茜 | 1959年 | 11.6 | 碎 石 | 四 級 | 公路段專養 | 鄉村公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