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單位創建風采⑨:寧化檢察院:強基礎 樹形象 促和諧
增強素質,樹一流檢察官形象
有了完善的設施,也需要一支高素質的檢察官隊伍。為了增強檢察官的整體素質,該院開展形式多樣的崗位練兵活動,舉辦諸如法律文書制作、電腦文書錄入、青年干警案件研討、示范公訴評議庭、案件質量評查、文明禮儀講座等競賽培訓活動,提高干警忠誠履職的綜合業務素能。積極開展“廉書薦讀”活動,倡導干警在業余時間多讀書,多思考,拓展干警的知識面。經常性地開展籃球、羽毛球、乒乓球、登山、拔河比賽,增強干警的體質;開展書畫、攝影賽比賽,陶冶干警情操;開展合唱、演講比賽,活躍干警業余生活。通過強化隊伍素質,涌現出了一批辦案能手、業務骨干和先進工作者,2009年3月,張曉華同志被授予第四屆全省優秀青年衛士榮譽稱號。
寬嚴相濟,化解矛盾維護和諧
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于懲治犯罪,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司法的公正高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近年來,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小不和諧因素,一方面加大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遏制嚴重刑事案件的高發勢頭,另一方面注重區別對待、強化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力度,依法妥善處理輕微刑事犯罪案件,化解矛盾,使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2008年9月,寧化縣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吳鵬彬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審查后,該院鑒于本案犯罪嫌疑人吳鵬斌是未成年人,且為初次犯罪,嫌疑人自身對自己的行為也有所認識,具有悔罪表現。通過協商,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已達成賠償協議,嫌疑人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構成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為由不予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吳鵬彬。據了解,2009年以來,本著寬嚴相濟的原則,縣檢察院共對7人作出無逮捕必要決定、4人作出不訴決定、公訴階段對2名沒有羈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審和3名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措施不當的嫌疑人依法決定逮捕,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對犯罪性質較惡劣、人身危險性較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羈押,切實增強群眾的安全感,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保證一方和諧平安。(張林勇 張德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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